壹、有效期限、使用內容及付款方式
卡別 | 使用內容 | 有效期限 |
---|---|---|
團體課程 | 1.包含教學課程4堂及自行練習2堂,以上課程及練習期間本場館提供申購人本人免費使用冰鞋及全套護具。每堂入場免費提供1張參觀券,供親友陪同參觀使用,不得上冰。 2.教學課程每堂入場2小時30分鐘,團體課程上課1小時(課前/後練習1小時30分鐘);私人課程上課40分鐘(課前/後練習1小時50分鐘),前述上課及練習時間限於當日營業時段內連續使用,不得拆分使用時間,自行練習每堂入場2小時,每堂入場時間未滿而先行離場者,不得要求退費。 3.以8折優惠購買私人課程者,須持有效期限內之定期卡/培訓卡/學習卡上課,違者須補足私人課程原價差額。 4.購買平日課程於假日上課者需補足差額;購買假日課程者於平日上課者不予退費。假日包含週六、週日,國定假日及寒暑假期間(以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公告為準)。 5.逾有效期限者每堂課程須補足單堂課程原價差額,始得上課;另自行練習使用期限同課程卡有效期限,逾期則無法使用。 | 第1堂課上課日起算45天 |
私人課程 |
貳、預約及入場方式
一、上課預約方式
(一)報名冰上樂園滑冰課程前,需填寫申購人個人資料及拍攝個人頭像供本場館建立課程資料使用,申購人需於上課前繳清課程費用後方能預約上課或進場練習,如未填寫個人資料、拍攝個人頭像或未能於上課前繳清課程費用時,本場館則無法提供販售課程卡服務。
(二)民眾首次報名私人課程請於「欲上課日期前7個工作天」來電或親臨冰上樂園服務櫃檯登記,以利場館協助媒合上課教練,於第一堂課程上課日期前,請提早蒞館填寫個人資料、拍攝個人頭像及繳納費用,如因個人因素延誤原預約上課時間,不得要求補課或退課。
(三)團體課程最低開課人數為4人(含)以上,人數不足時該課不開班;為維護教學品質,團體課程人數上限為20人。
(四)參加團體課程者,最遲應於課程開始前1日晚間7點前,電話或現場預約上課時間。因故須取消預約者,應於課程開始3小時前辦理,未於課程開始3小時前取消個人預約或未到課2次(含)以上者,限現場辦理課程預約。
(五)教學時間起迄應以預約時間為準,如因個人因素遲到或早退,不得要求補課或退課。
(六)購買私人課程之冰上曲棍球班時,申購人應同步確認場地時段及教練,以維自身上課權益。
(七)為維護學員上課權益,如上課當日實際授課教練與原購買課程卡綁定授課教練不同時,請於櫃檯劃記換票時主動告知服務人員,以利後續教練級別更動計算上課費用差額,另購買平日課程於假日上課者需補足假日差額,如上課前未能繳清課程相關差額費用時,本場館得拒絕申購人入場上課。
(一) 課程卡(含教學課程及自行練習)限申購人本人使用,上課前須至服務櫃檯出示課程卡辦理劃記換票,必要時本公司得要求申購人出示證件以供辨識,入場票卡請妥善保管,如發生遺失或損毀情形,本場館需收取人工處理費用20元/張。
(二) 購買一對多私人課程之申購人,於約定上課時間因故未到課者,視同放棄該堂課之使用權利(即該堂課程視為已上課)。
(三)教學課程及自行練習如有逾時離場之情形,須支付逾時費用(45元/30分鐘)。
(四)為維護學員上課權益,冰上樂園嚴禁私自授課行為(含以課程卡練習或參觀券方式進場者),違者一經查獲,本公司將派員制止、勸離或通報警方處理,所繳費用不予退還,如造成本公司或第三人之損害時,應負法律上及其他相關責任。
參、展期
一、申購人於購卡後發生不可抗力原因致難以行使卡片權益者,可於卡片有效期限內檢附下列證明文件提出申請並以一次為限,至多展延45天,申請無法使用期間卡片暫停使用。
二、申請卡片展期須提供證明文件:
(一)傷病:檢附醫療院所診斷證明書需記載傷病原因及醫生建議休養天數。
(二)兵役:檢附徵(召)服兵役證明。
(三)奉派或推薦受訓或比賽:檢附政府機關、學校或特定體育團體公函,需記載奉派或推薦事由、期間及申購人姓名。
(四)上述證明文件本公司保有最終解釋權利。
三、如申購人於冰上樂園持有多張有效期限內之課程卡或會員卡時,本場館將一併辦理所有卡片效期展延作業(揪團卡除外),展延期間均不得進場使用。
四、如遇冰上樂園暫停對外開放營業或場館原因致申購人無法使用者,則有效期限依冰上樂園暫停對外開放營業天數或無法使用天數自動展延。
肆、退費
一、退費期限:於第一堂課上課日或第一次使用練習日起7天內,持購買發票及卡片並填妥退費申請單,依原付款方式辦理退費。
二、退費標準:依實際購買卡片金額扣除使用課程費用及入場滑冰費用後辦理退費。使用課程費用依單堂課程收費標準計算。入場費用依每次進場滑冰券費用或身份別不同之優待券或免費券,從優核算。例如:
購買私人課程1對1(4堂)金額3,400元,扣除已使用過單堂課程費用1,020元,及使用練習(P) 每次進場滑冰券費用辦理退費。
伍、掛失補發
課程卡損壞或遺失,須由申購人本人或其受託人,或申購人之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至服務櫃檯申請補發。
陸、其他
應遵守「臺北小巨蛋冰上樂園遊客須知」、「臺北小巨蛋副場館場地收費標準表」等場館規定。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臺北小巨蛋冰上樂園服務專線:02-25783536#70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