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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為拓展企業客群,增加行銷曝光管道,特訂定本辦法。

二、範圍:本公司負責營運之兒童新樂園、臺北小巨蛋及貓空纜車。

三、申請資格:政府機關、各級學校及合法登記立案之公司。

四、申請方式及文件:

(一)特約廠商優惠協議(附件,下稱優惠協議)將公告於本公司負責營運之兒童新樂園、臺北小巨蛋及貓空纜車官方網站,申請廠商填具優惠協議向本公司提出申請。

(二)申請廠商就優惠協議一式二份用印後,郵寄或親送至本公司臺北小巨蛋(地址:105037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 2 號);郵寄者,信封封面請註明「特約廠商優惠協議 」。

(三)申請廠商請將員工識別證圖檔寄至e25789@metro.taipei,以利現場人員識別。
(四) 優惠協議俟本公司完成用印後送達至申請廠商後生效。

五、注意事項:本辦法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之事宜,本公司得隨時修改之。

六、若有相關問題,請電洽02-2578-3536轉776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