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小巨蛋主場館開放受理零星檔期臨時申請
下述可供租用檔期開放採隨到隨送觀光傳播局辦理檔期審議,申請案如於同一日申請完成者,且有檔期衝突,將一併送觀光傳播局審議。另零星檔期將視異動狀況不定時更新,如有單位提出申請之檔期,將於收件隔日列為未供租用檔期,且不再對外收件,請有意申請者,把握申請期限。 一、 各申請案於臺北小巨蛋辦理之活動須配合以下事項: (一) 各申請案均須避免引發鄰近建築物共振且須依「活動因應措施」辦理(「臺北小巨蛋主場館一般檔期申請暨審查注意事項」附件2)。 (二) 經審議通過獲檔期之申請單位須於辦理簽約時,依「臺北小巨蛋主場館租用管理要點」第10點第9款規定,提供「申請使用臺北小巨蛋主場館舉辦售票活動廠商資訊揭露切結書」予場館管理機關北捷遊憩公司,並納入場地租用契約附件確實配合執行,如未依期限繳交者,視同放棄該檔期。 二、可供租用檔期: 三、應備資料: (一)場地租借申請表。 (二)企劃書。 (三)振動管理切結書(申請單位簽署之切結書為必備文件,另建議檢附演出者或其經紀公司簽署之切結書)。 (四)表演藝術類活動如檢附活動意向書,將作為審議時優先核可檔期之參考(如無則免提供)。 四、申請方式: 請至「台北服務通」使用「臺北小巨蛋場地租借平台」檔期申請系統進行網路申辦(建議使用Chrome瀏覽器),不受理紙本申請案件。 如有任何申請上之疑義,可洽詢本公司企劃及商業發展處(電話:02-2578-3536,分機554、209)。
(租用期間應包含活動進退場,且企劃書應含完整裝台時程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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